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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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阙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尽显检察温情,实现了良好社会效果。”在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近日召开的“精品案件”评审会上,评委这样点评。
2018年9月19日,商城县李某、阙某在村公路旁伐树,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将正巧路过此地的同村村民黄某及其孙子砸倒,导致黄某孙子当场死亡。李某、阙某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羁押于商城县看守所。
同年10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将二人移送至商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二人的近亲属分别向商城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请,请求对二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收到申请后,办案检察官到二人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发现两名在押人员的家庭都比较困难,其中阙某的父亲患直肠癌,需人照料,女儿在上初中,妻子也体弱多病,无法照料家人;李某妻子和儿子都患有精神病,只能靠村委会、邻居和远房亲戚照料。
了解情况后,办案检察官首先听取了派出所的意见,了解到该案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且公安机关同意对二人变更强制措施。同时,检察官还向阙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征求村委会意见;对李某进行讯问,了解李某的悔罪态度,查明其具有赔偿能力。在此基础上,办案检察官向看守所了解二人在押期间的表现情况,证实二人在羁押期间均遵守监规、服从管理,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最终,经过办案检察官的努力,被害人家庭与李某、阙某二人达成谅解协议,李某、阙某也被依法取保候审。
“要不是你们人性化办案,俺家不知会成什么样……”二人被依法取保候审后,李某感激地说。当天下午,被害人家属也收到了办案检察官送来的赔偿金。
来源:检察日报